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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鹤浦镇石三线至九皮庄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审批 [2019]269号批准,招标人为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镇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县鹤浦镇K0+000~K0+860路段;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浇筑混凝土面层2048平方米,路基换填1229平方米,新建挡墙85立方米,放置波形护栏10M及标志牌等交通配套设施。
建安造价:约59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浇筑混凝土面层、路基、新建挡墙、放置波形护栏及标志牌等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和主材),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单位二类(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信用评价结果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凡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1月12至 2019 年11月15日17时 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75元,付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黄工)。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 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均采用线上缴纳,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1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西西路58号 地 址:象山县育才路156号5楼
联 系 人:王德军 联 系 人:冯婷婷
电 话:13586801198 电 话:0574-6578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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