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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溪乡兴农村(大宋自然村)文化礼堂发包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9-05 17:19:55     阅读:次

投标结束倒计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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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公告
受宁海县越溪乡兴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越溪乡兴农村(大宋自然村)文化礼堂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越溪乡兴农村,项目用地面积637.7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98.4平方米。建筑高度7m,建筑层数二层,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建设内容包括越溪乡兴农村(大宋自然村)文化礼堂建筑、水电安装等。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项目预算价为1446414元,发包价为1331687元(即总价下浮8%,其中暂列金项目不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3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6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 2019年 9月16 日10时10 分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越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其他要求: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7、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越溪乡兴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宁海县越溪乡兴农村
联系人:王祖豪
联系电话:13396609078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兴宁北路135号4楼
联系人:陈伟霖
电话:0574-255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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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溪乡兴农村(大宋自然村)文化礼堂-下浮8%.xlsx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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