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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海丰村乌江粮站招租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9-04 16:47:20     阅读:次  
 
我单位按有关规定,将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新桥镇海丰村乌江粮站使用权;报名竞标者应及时了解标的物现状或使用状况,一旦报名既表明已认可标的物,标的用途为储物仓库,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二、租期:从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租期三年;
三、租费:租赁费竞标底价以评估报告为准;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应在每年8月10日前支付当年租金;
五、招租形式:公开竞标,以出价最高者中标;
六、双方约定:(一)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合同;(二)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1、租赁时间到期重新竞标或不再续租的;2、功能或政策调整需另作它用的;3、承租方拖延或未付清租金的;4、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三)出租方在收回标的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做好搬离工作;(四)搬离时租赁方应保持标的现状,对新增固定建筑部分如影响到标的结构的不予拆除,对不影响的或可移动的应限期搬离;
七、报名须知:1、凡有意竞价招租的单位或个人,须在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办理;2、交纳竞标保证金拾万元;户名: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银行账号:新桥信用社  231000001934006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0日(上午8时—下午17时),双休日除外;4、报名地址:新桥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俞丹洋;  联系电话:0574-65881730;
八、监督单位:新桥镇纪检办、小型平台招投标中心。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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