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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公告 受宁海县一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宁波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宁海县一市镇庙东溪小流域治理工程节余资金项目 进行公开发包,接受所有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1、发包内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一市镇境内。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569米及堰坝一座等。项目预算价为1334244元,发包价为 1203413元(即总价下浮10%,其中暂列金项目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①竞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竞包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竞包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2 竞包人须为《2017-2018年度宁海县规模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中“水利水电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2.3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4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填报办法的通知》甬水建〔2014〕72号,投标人需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填报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信息。2.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竞包人在参加本工程竞包前应当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2.6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浙水建〔2010〕33号,投标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2.7执行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2.8各投标人如有资料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2.9各投标人如有发生以下任一情况,一经查实,第一次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并在宁海县水利局网站曝光台进行通报处理,如再次发生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①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投标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本项目适用《宁海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19年3月28日14时00分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一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联系方式:发包人:宁海县一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宁海县一市镇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4-65361216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联系人:章安娜联系电话:0574-65586889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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