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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发包文件中工期要求原为:30日历天;
现修改为:60日历天。
其他内容不变
原发包文件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本补充说明为本项目施工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发包文件执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江北区分网小型工程栏并及时下载发包文件的修改、补疑、答疑文件内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宁波市庄桥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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