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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竞包人:
在发包文件第2页“竞包文件的递交”第5.2条款,原相关描述:
5.2竞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30时00分。
现调整为:
5.2竞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13时30分。
发包文件其余内容不做调整。
发包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甬江街道办事处
发包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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