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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BGJ2020122
1、招标条件宁海县西店镇后门溪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西店)[20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 EPC+F模式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宁海县西店镇境内。
2.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河道总长度5.57km,建设堤防长度10.10km,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沿河建设堰坝27座,桥涵18座;堤岸配设绿化,并进行景观生态节点打造。
2.3本项目工程费约 1.1 亿元。
2.4招标范围:以EPC+F模式承担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堤防、堰坝、桥梁及配套绿化等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设计中不含电力排管内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2.5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6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等所有工期在内)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0本次招标设计方案不设补偿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由上述具备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需满足负责人资格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可以与施工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a、如在投标截止日,该工程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中有公示但合同完工时间已过,且项目负责人为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则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作为该工程的完工证明,否则视为该工程为在建工程;b、如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之日,有以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尚在中标公示期内的,且该项目负责人和参与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致的,将按照有在建工程处理;c、如投标人在开标之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标,但已更换的,投标人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处理】。
项目主设计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主设计师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7、8、9月份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3.2其他要求
3.2.1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填报办法的通知》甬水建〔2014〕72号,投标人需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填报单位和从业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项目主设计师)信息。(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主设计师应无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
3.2.3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主设计师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2.5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4、开标时间和地点4.1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00秒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万事达金融商务中心 B 区二楼)。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发布公告的媒介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 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址: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 平台完成支付。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联系人:应才路
联系电话:15058834556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严岳海、周恒、王际骁联系电话:0574-6525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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