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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小额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5-20 10:16:54     阅读:次
招标公告
受 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委托,对2021-2022年度小额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①项目主要内容由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以下项目:合同估算价20万元(含)以下的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项目(除政策处理要求直接发包的项目外)。
②合同期限:2021年 6 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③发包价:建筑垃圾清运预算为19元/吨(清运12元/吨、处置7元/吨);最低价中标。
工程量以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清运吨数计取;结算价为总价下浮12%;房屋拆除不计费(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项目实施范围:宁海县域内,发包人指定区域。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需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土石方公司运输及处置建筑垃圾(具有宁海县建筑渣土运输车备案登记表),需提供和土石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
3.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3.3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自2016年6月1日至今具有政府投资类或国有资金出资的房屋拆除项目业绩。
4、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确定3家预选中包人,有效竞包商数量为不足3家的,2家直接作为中标单位,只有1家作流标处理。
5、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6、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21年 5 月 27 日 9 时00分
7、发包会议地点:浙江同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海北路375号)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融中心4F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59959587
 
招标代理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海北路37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4-6535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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