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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小额房屋拆除工程发包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5-20 17:41:25     阅读:次

投标结束倒计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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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公告
受 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委托,对2020-2021年度小额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①项目主要内容由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以下项目: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下的房屋拆除、临时围墙、保护围挡等项目(除政策处理要求直接发包的项目外)。
②合同期限:2020年 6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③发包价:总价下浮9% (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项目实施范围:宁海县域内,发包人指定区域。
3、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3.1竞包人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3.3竞包人须为《2019-2020年度宁海县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中“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3.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3.6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7自2016年6月1日至今具有政府投资类或国有资金出资的房屋拆除项目业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方式:由发包人随机摇号确定3名预选中包人。
5、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6、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20年 5 月 25 日 09:00 时
7、发包会议地点:浙江同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海北路375号)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融中心4F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574-59959587
 
招标代理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海北路375号
联系人:陈宗赟
联系电话:0574-6535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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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15.2020-2021年度小额房屋拆除工程5.17.doc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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