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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补充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8-03 10:50:41     阅读:次
 
    为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效,更好的发挥中介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和助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保障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现对2023年4月7日已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基本信息一览表》进行补充完善,再次公开征集在象从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
一、征集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象山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二)使用原则:中介机构根据上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申请文件》中所具备的相应专业能力承揽业务。
二、申请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自愿接受《象山县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机构 “三色令”管理办法》考核评价管理;
(五)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联系人:陈静芳、潘晶晶,联系电话: 0574-65654496,邮箱:。
四、申请受理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新申请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申请时需提交《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申请文件》(附件1)一份,包括:申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以及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并装订成册。
2、已公布基本信息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如需补充信息的,可以只提供需补充内容的相关材料。
3、申请资料递交方式:书面送达至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交易管理科(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13室)或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sxjgb@163.com。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申请文件》

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申请文件(1).doc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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