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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效,更好的发挥中介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和助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保障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现公开征集在象从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一、征集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的使用(一)使用范围:象山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二)使用原则:中介机构根据上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申请文件》中所具备的相应专业能力承揽业务。二、申请条件(一)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四)自愿接受《象山县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机构 “三色令”管理办法》考核评价管理;(五)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一) 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二) 地点: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交易管理科(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13室);(三)联系人:陈静芳、潘晶晶,联系电话: 0574-65654496。四、申请受理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申请时需提交《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申请文件》(附件1)一份,包括:申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以及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并装订成册。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申请文件》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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