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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2022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5-11 11:08:52     阅读: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巩固和深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营造我区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区级项目年度检查计划。
一、抽查计划
年度将组织两次专项抽查,第一次于7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于11月30前完成。
二、抽查范围
抽查项目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我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抽查数量不少于市交管办文件要求标段数量。将在区交易平台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抽出检查项目标段。
三、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行为:即招标人的市场行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重点检查备案的代理合同、开评标资料、招投标书面报告及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投标人的市场行为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标行为以及合同签订情况等。
抽到的项目标段,由检查小组按照附件1中所列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四、抽查人员确定
以现有行政执法人员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单,两人一组,随机搭配,组成检查小组。
五、抽查方式
依托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在线检查,合同签订及资料存档等情况可赴项目单位现场检查。
六、公开结果
检查结果统一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向社会公开。
七、检查要求
(一)认真学习,做好准备。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检查通知、检查内容和检查表格,充分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二)做好记录,及时公开。检查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检查结束后及时完成检查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区级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抽查项目情况表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招标
1.招标前置条件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和实地核查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5.《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2.招标方式
3.招标组织形式
4.招标委托合同
5.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投标
1.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及答复情况
2.有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开标和评标
1. 开标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和实地核查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5.《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2. 开标异议提出及答复情况
3. 评标委员会组建情况
4. 评标情况
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
1. 评标结果公示
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及答复情况
3.确定中标人
4.中标结果公告
5.中标通知书
6.合同签订情况
7.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
8.招标、投标、评标情况依法上报及存档情况
 
附件2
区级工程建设项目抽查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
名称
标段
编号
项目
类别
是否投诉(或举报)
抽查内容
抽查发现的问题
处理结果
项目经办人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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