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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制度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4-06 11:00:44     阅读:次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
  根据《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制度的通知》(甬政务办[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4月6日起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大榭分网可以发布招标计划。
  现明确自4月10日起,经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须至少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大榭开发区分网已专门开设“建设招标计划”发布栏目,招标人(或代理)只需登录该网站工程建设平台,在线填写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投资估算、标段划分、预计招标时间等具体内容并完成提交后即可在网站发布计划。
  若确因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招标活动的,招标人可线下提交书面说明,申请缩短招标计划公开时间。
 
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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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务办〔2022〕7号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制度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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