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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曙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内信用比选条款的修订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2-28 16:19:53     阅读:次
 
各相关单位:
现对系统中《海曙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比选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删除“2021年度镇(乡、石碶街道)入围情况”相应内容,新增可选条款:“项目服务荣誉(0-2分)2020年-2021年获得过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评选优胜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二、新增可选条款:“专业技术人员情况(0-5分)专业技术人员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缴纳社保情况,按人员数量对应得分:8个及以上的得5分,5-7个的得3分,1-4个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三、“社会公益贡献”条款中,贡献标准暂明确为:“企业以人力形式投入的公益贡献,折算成计日工,工日每达20个的,得1分;企业以实物或货币形式的捐赠贡献,折算成货币,金额每达5000元的,得1分。贡献可累计,最高得3分。”
四、“企业自有建材加工场所(0-2分)”条款中,自有建材加工场所暂明确为商品混凝土预拌加工厂、沥青混凝土预拌加工厂两类。
五、“企业自有施工机械情况(0-2分)”条款中,重型施工设备暂明确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铣刨机、破碎机、塔吊、车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高空作业车、旋挖钻机、打桩机。
本次修订公示三天,修订稿详见系统,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送至宁波市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4025室,联系电话:87081373。经公示无异议的,于2022年1月1日起启用新信用比选条款。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上一条:关于海曙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开放注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海曙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开放注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