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报经余姚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办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对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 上一条: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施工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 下一条: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施工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