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推送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20 10:50:09     阅读:次
各中介机构、基层交易站、区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推送工作,切实加强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及数据覆盖面,确保数据采纳率和“四码”准确,针对目前数据推送过程中的短板,对各主体提出要求如下:
一、中介机构
在数据填报上传时应注意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与真实性,做到所有流程节点数据及时填报上传,如遇问题应及时联系软件运维方或区交易中心。
(一)数据完整性。内容完整性:如工程项目开标内容、产权挂牌公告其他形式挂牌价不为空,注意公告内容专有名词的完整性准确性,公开发布项目公告中项目编号应以各级交易平台的编号为准,平台不编号或不进场交易的项目除外;流程完整性:项目不同流程节点的数据应及时填报上传,如合同;
(二)数据及时性。注意数据填报时间与实际上传发布时间的一致性(如8月20日的公告未发出,于8月23日发出,原发布时间未修改,导致数据出错);
(三)数据准确性。注意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项目代码、金额数据(预算价、控制价、成交价等)、数量单位等的准确填写;
(四)敏感词规避(见附件)。
二、基层交易站
交易站应做好本级进场项目公告发布时的数据、公告内容审核,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有错误的均应退回,修正后方可发布。
三、区交易中心
区交易中心应做好区本级进场项目与借平台项目的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做好数据推送每日巡查,查证数据推送短板产生的原因,及时反馈相关责任主体,并进行数据修复、问题整改。
区交管办将数据推送工作纳入到对各主体的年度考核中,请各主体引起重视,共同做好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推送工作。
 
附件:公告敏感词示例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关于做好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据推送的通知.doc 文件下载
上一条:海曙区公路招投标制作工具对接须知 下一条:海曙区公路招投标制作工具对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