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查看详情

通 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18 11:08:45     阅读:次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甬政务办〔2021〕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防办〔2021〕76号)等文件要求,对进入大楼办事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方可入场。省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还需提供抵慈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应在抵慈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议委托14天内未出浙江省的人员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国内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县区)来慈返慈人员将按上级要求分类落实健康管理。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