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查看详情

关于对宁波杭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竞价资格进行预审和补录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4-30 14:02:40     阅读:次
宁波杭州湾新区各有关建筑业施工企业:
根据2020年5月12日发布的宁波杭州湾新区2020-2021年度小额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资格预审文件的有关约定,现对宁波杭州湾新区2020-2021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小额竞价承包商名录进行集中补录。
一、补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二、补录申请人资格条件:
 1.小额市政公用工程:企业注册地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小额建筑工程:企业注册地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内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小额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企业注册地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小额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注册地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内,且满足下列(1)或(2)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指2016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50万元的园林绿化类施工项目)。提交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履约证明;三项资料缺一不可。业绩认定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履约证明为准。
(2)申请人须具有一定的技术人员力量: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1名(园林绿化类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由申请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4月(含)之前连续3个月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中的“本次参保时间”应在2021年2月(含)之前。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 
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申请人应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基本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申请人人工工资支付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6.2018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申请人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额度:不少于人民币 5万元整。
2、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银行电汇
通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次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下午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小额项目补录)。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831 5972 8218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保函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5月14日前。
③保险保单
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1年5月14日(含)前办理 。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5月14日前。
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31日。
4、保证金的退付(保函或保单除外)
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其保证金将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退付;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其保证金将在2022年6月15前退付。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申请递交截至时间:2021年5月6日至 2021年5月14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过期不再受理。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预审的方式:合格制。
2、本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经公示后将有资格参加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宁波杭州湾新区国有投资(含庵东镇项目)的小额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小额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小额建筑工程施工和小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的竞价。
3、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后,参加具体项目的竞价时无须再另行提交竞价保证金。
4、本通知其它未尽事宜详见2020年5月12日发布的宁波杭州湾新区2020-2021年度小额市政公用工程、小额建筑工程、小额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小额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预审文件。
六、审查组织人联系方式
审查组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胡科            联系电话:89384735
 
 
 
                                                                      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申请文件格式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附件:申请文件格式.docx 文件下载
上一条:宁波杭州湾新区2020-2021年度小额竞价承包商名录(补录)入围公示 下一条:宁波杭州湾新区2020-2021年度小额竞价承包商名录(补录)入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