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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和潜在投标人:根据宁波保税区管委会部门职能调整及人员变动,现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1、采购项目中,涉及招标文件备案、交易监管工作,请联系宁波保税区财政局;2、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招标文件备案、交易监管(含电子交易系统中,监管审核)工作,请联系宁波保税区建设管理局;3、所有进场交易项目中,涉及信息发布、投标保证金收退、专家抽取(不含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现场服务、影像资料拷贝(开标结束后或开标结束3天内,由业主或代理机构向中心申请拷贝存档)等工作,请联系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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