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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补录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6-02 14:54:56     阅读:次
慈预选办〔2020〕1号

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及时做好预选承包商名录补录,经讨论,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安排
市预选办一般半年组织一次预选承包商名录补录工作,若申请单位较多可视情组织补录工作。
二、补录对象
申请补录的企业需满足《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相应类别行业管理要求。
三、补录程序
(一)申请补录的企业应向市预选办提出申请,并把相关书面资料递交至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二)市预选办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已申请补录单位资格审查会议,并形成审查报告。若有企业业绩证明的,事先由市预选办组织成立业绩核查专家组,核查完毕后,向市预选办递交核查报告。
(三)经预选办组织审核通过的补录单位,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公示三天。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预选办通知补录单位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后将补录单位加入相应名录。
 
 
 慈溪市预选承包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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