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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疫情防控期间区级平台开展法定招投标活动申请表》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12 10:37:07     阅读:次
各市场主体:
即日起,需要进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投标的项目,无需再提交《疫情防控期间区级平台开展法定招投标活动申请表》。4月6日起,投标文件的受理地点恢复为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上一条: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第三次) 下一条: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