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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要求,结合我中心疫情防控需要,即日起我区政府采购项目逐步恢复进场交易。我中心将优先安排已发布采购公告但因疫情原因暂停的政府采购项目,并逐步恢复至正常进场。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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