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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主体: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中共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防控期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精神,就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宁波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通知要求执行。在疫情未解除前,仍按尚未交易备案的项目暂停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已发出交易公告的项目暂停开标评标。二、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因特殊原因必须办理的项目(如:应急或重大民生项目、重点工程),经认定后(认定表详见附件1),可由业主方提出进场交易申请。三、疫情防控期间,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推行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具备网上办理的交易监管服务事项、开标评标的交易项目,实行在线办理、开标评标。特殊项目,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避免人员集聚。四、疫情防控期间,评标专家的选择暂不执行浙江省和宁波市评标专家库管理的有关专家抽取相关规定,可在本市区域范围内抽取相应专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五、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办事的各方市场主体要自觉遵守上级和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防控方案要求,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与调度。六、恢复正常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间,另行通知。七、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咨询联系方式:工程建设:0574-63013127 13706742211(胡先生)政府采购及其他公共资源:0574-63013517 15858448083(童先生)交易中心:0574-63032301 13567414470(许女士)采购中心:0574-63034199 13968261031(王女士)产权交易:0574-63013624 13429333378(陈女士)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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