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查看详情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海曙区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2-19 14:25:59     阅读: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海曙区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关于公布海曙区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海财〔2018〕82号)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19日
上一条:关于新版海曙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启用运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新版海曙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启用运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