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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为加快打造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府采购”体系,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实施方案》,开展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的供应商征集等相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奉化地区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名称:浙江省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以下简称:网上超市)二、服务范围: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三、采购内容第一类:办公用品;第二类:办公设备;第三类:家具用具;第四类:日用百货;第五类:生活电器;第六类:数码设备;第七类:计算机设备;第八类:体育用品;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第十类:灯具商品;第十一类:教学科研;第十二类:五金工具;第十三类:机电设备;第十四类:食品饮料。采购内容目录详见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模块。奉化区本级采购人采购上述目录且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产品,可以直接在网上超市采购合适产品。四、供应商的准入条件本项目采用准入制,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可随时申请: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2、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链接如下:http://www.zjzfcg.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18-12-25%2000:00:21;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3、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4、在销售区划内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承诺满足《浙江省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7、承诺同意《浙江省网上超市供应商平台管理协议》。五、申请程序1、申请程序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2、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操作手册》申请。3、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承诺书》;(2)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3)所选供货区划对应的服务商、联络人及联系方式;(4)递交申请当日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5)《协议书》。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六、准入资格的取得1、资格审核机构:奉化区供应商由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七、网上超市运行和管理1、管理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2、管理原则:供应商在网上超市中进行的商品上架、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上述依据;因违反上述依据被处理或处罚的,一地处理,全网有效。3、管理的分类和分工违反平台管理规则、《协议书》的,由政采云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同时报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违反《管理办法》、《承诺书》规定的,不涉及交易的,由审查其入围的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罚则的,由奉化区财政局处理。4、举报和纠纷处理政采云有限公司统一受理举报和纠纷申诉,并按前述分类分工分别送有关部门和机构处理。政采云有限公司可以对举报和纠纷出具专业辅助意见。八、退出规则1、主动退出1.1适用情形:(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意愿,供应商可以主动申请退出;(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退出程序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里提交退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奉化区财政局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生效,如初审或终审不通过应当告知原因。(如系统不支持,则由供应商提交书面申请至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后,通过政采云系统认定该供应商退出。)1.3处理标准审核机构核查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是否有待处理事宜和纠纷;如无,原则上应当同意退出。退出申请,经审核机构同意后,方可退出,退出后限制该供应商3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网上超市资格。2、强制退出2.1、适用情形:(1)供应商被查实不符合网超供应商准入标准的。(2)供应商诚信分累计扣分90分(含)以上的;(3)供应商在收到红色预警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审核不通过的。(4)供应商违反《管理办法》、《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各项网上超市法律法规制度的其他规定,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取消其资格并报奉化区财政局同意的。2.2处理标准发现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取消其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并限制其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但因信用记录或因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消资格的供应商,6个月期间自其信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九、重新申请及扣分记录1、供应商重新申请网上超市资格的,按准入标准重新审核。2、因诚信分取消网上超市资格的供应商,在限制期过后重新申请网上超市资格的,诚信分扣分累计清零,但原扣分记录不消除。3、每年的12月31日24时,如供应商诚信分扣分未达到强制退出标准的,诚信分扣分累计清零,但原扣分记录不消除。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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