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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进行的海曙区2018年度集士港镇集士港支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中,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丰茂盛业建设有限公司、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四明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4家公司作为海曙区2018--2019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库中的预选承包商,未按时到场参加建设邀请活动,该单位累计未提交响应函次数为1次,根据《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18〕1号)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入围期间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无故不提交《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或被否决次数累计达3次的,将清除出预选名录库,并不得进入下一轮的预选承包商库,现予以通报,请各单位予以重视。
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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