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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通报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9-13 14:29:35     阅读:次
为规范海曙区招投标市场秩序,严肃处理弄虚作假、串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中心对全区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整顿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投标、买标卖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截至日前,我中心已累计发现6个项目18家企业存在电子标唯一识别符相同的情形(同IP地址或同硬盘码或同计价加密器),此类情形将被视作串围标处理。另外还发现不同投标企业授权的投标委托人却是同一企业的员工、不同投标企业却存在相同管理股东等情形。上述企业经我中心约谈警示,共计罚没投标保证金139万。
  现对投标企业提出以下要求:1、投标人应视自身情况参与投标,无预算编制能力委托给其他个人或企业的,受委托方不得再同时受其他投标企业委托;2、投标人在投标时务必保证授权的投标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均为本企业员工,正常缴纳社保,不得存在挂靠现象;3、本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下阶段我中心将继续加强串围标查处力度,对串围标行为,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望各投标人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认真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自觉维护我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平竞争秩序。

  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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