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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形式增加人保选项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5-16 15:45:18     阅读:次
各有关单位: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保险保单的形式增加人保选项,自2019年5月20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开始执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参照附件。
 
2019年5月16日
 
附件: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经办;
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经办;
联系电话: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0574-88225360、13082989886;
②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0574-89206389、13757424600。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款。
特别提示: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技术标中。3、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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