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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09-07-14 14:51:39     阅读:次

慈溪市物价局文件

   

                                 慈价费〔2009〕25号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文件规定,及时做好收费标准的降低工作,市物价局也将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价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服务 收费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纠风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9年7月3日印发

慈价费[2009]25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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