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关于开展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信息资料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专家:
根据宁波市交管办《关于要求配合做好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组建工作的通知》(甬资交管办[2009]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评标专家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作,经研究,决定按省有关统一要求对已纳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符合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标准的专家个人信息资料进行重新登记。请各位专家予以协助,并配合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请对照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标准申请办理重新登记手续: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注:一、同等专业水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专业上取得国家执业资格;2、具有中级职称,执行时间较长的;3、已经在库的专家虽然职称不够,但在实际使用中能力水平,道德水准优秀的。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的专家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符合标准和专业要求、愿意加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请下载《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应聘表》和查看《浙江省评标专家库架构及专业划分》(见附表一、二),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应聘表》并提供所需材料(其中所填专业或特长需与提供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一一对应,相关证书原件经核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二、请于2009年9月30日(双休日除外)之前将填妥的《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应聘表》和所需材料一并送交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5室(委托代办的,请携带应聘者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
三、因动态考核需要,今后当您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与您已填写的登记表信息内容不一致时,请及时与我办联系办理信息更新手续。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2楼
联系人:许建科 联系电话:0574-63032252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九日
| 上一条:09年第37周场地安排表 | 下一条:09年第37周场地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