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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分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操作的意见》(慈政办发〔2012〕1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规则,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编制了《慈溪市镇级平台小型施工项目示范简明文本(2012年)》(以下简称《简明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简明文本》适用于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的工程施工项目。
二、《简明文本》属于示范文本,已有内容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进行修改的,必须用黑体字注明,由招标(代理)人自行填入的内容,应当用斜体字写入。
三、《简明文本》主要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编制,其他项目参照并按相关规定作适当调整。
四、《简明文本》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实施。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监管一科,联系电话:0574-63013127。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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