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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保证金退付工作,本中心已多次催告你们尽快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但至今仍有一些单位未来办理,现再次予以催告。请下列有关单位于2013年3月底前尽快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见附表)
办理退付需提供的资料:
1、相关单位开具的财政税务局监制的统一收款收据;
2、原我单位开具的缴纳保证金的收款收据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退款手续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政府采购类保证金在退付时请提供汇入单位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5、对2010年底前缴纳的工程建设类保证金在退付时请提供汇入单位的基本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中标单位退付保证金需提供中标合同的复印件。
附件:未退单位明细表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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