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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提高代理工作质量,保证政府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的意见》(甬政发〔2013〕39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慈政发〔2010〕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的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13年10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办书面反馈:(1)电子邮箱:sztbb@sina.com;(2)传真:23662999,请注明“意见反馈”;(3)来信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207室 ,邮编:315300,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
附件: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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