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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公共资源(2013)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操作的意见》(慈政办发〔2012〕1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规则,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编制了《慈溪市预选小额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年)》(以下简称《标准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标准文件》适用于市、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 200万元的小额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50万元以下的小额施工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标准文件》属于示范文本,已有内容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进行修改的,必须用黑体字注明,由招标(代理)人自行填入的内容,应当用斜体字写入。
三、《标准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若施工合同须到慈溪市住建局备案的必须使用,其余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调整。
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200万元以下的小额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请根据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有关规定,在《标准文件》自行修改。
五、《标准文件》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实施。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监管一科,联系电话:0574-63013127。
附件:慈溪市预选小额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 上一条:关于公布慈溪市预选入围201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城市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 | 下一条:关于公布慈溪市预选入围201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城市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