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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使用 “数字证书”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13-12-19 15:42:53     阅读:次

各有关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随着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电子化平台运行的日趋完善,各项业务陆续在该平台内操作,为进一步实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电子化,方便招投标活动的组织,保证投标人的信息安全,提高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化水平,切实规范电子化平台操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14年4月1日开始,我办将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正式启用“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一申领“数字证书”的企业范围

  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备案并办理交易证的各投标单位和注册备案并办理工作手册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二、合并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企业范围

  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备案并办理交易证的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其他施工投标单位和注册备案并办理工作手册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三、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申领办法 

  申领单位请登录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市级平台CA注册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90/tcloud/cxztb),完成用户注册、填报订单、支付证书费用、申请表打印并邮寄、收取证书及发票等相关工作。已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企业不用重复申领,但须向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加入慈溪投标单位库,具体咨询电话:0571-88234700。

  四、申领开始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

  五、其他

  上述第二条范围外的企业,对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申领暂不作强制要求,若招标项目要求电子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前做好相应申领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相关要求,在“数字证书”正式启用前,做好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相关申领工作,特此通知。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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