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构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投标条例》、《关于印发〈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办起草了《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的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14年3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办书面反馈:(1)电子邮箱:sztbb@sina.com;(2)传真:23662999,请注明“意见反馈”;(3)来信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207室 ,邮编:315300,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
附件:
1.《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慈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 上一条: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征求 | 下一条: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