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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操作,保证投标信息安全,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电子化招投标活动中正式使用“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5月1日以后,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取消原来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方式,采用CA直接登陆方式。一些情况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可以采用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方式,具体在项目招标时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二、投标人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申领“数字证书”的具体办法,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交易证办事指南”和“数字证书申领指南”。
三、代理机构办理“慈溪市招标代理机构业绩簿”、申领“数字证书”的具体办法,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代理机构登记指南”和“数字证书申领指南”。
请各有关单位在“数字证书”使用前,做好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相关申领工作。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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