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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慈党〔2005〕29号)精神,我办对《慈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慈政办发〔2006〕145号)进行了修订,目前已修订完成。
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14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办书面反馈:(1)电子邮箱:sztbb@sina.com;(2)传真:63088678,请注明“意见反馈”;(3)来信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319室 ,邮编:315302,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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