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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甬建发〔2014〕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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