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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慈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证管理暂行办法》(慈招投标〔2007〕16号)规定,《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以下简称《交易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度核验一次,逾期未办理年度核验手续的《交易证》自动失效。现将《交易证》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2015年1月1日前办理《交易证》的交易单位;
二、年检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17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三、年检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
(二)单位介绍信;
(三)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八)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城市园林绿化、物业服务资质需提供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地企业进慈施工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为使各单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投标申请,请抓紧时间做好交易证年检工作。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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