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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暂行办法》(浙发改法规〔2015〕278号)等文件精神,市公共资源交管办起草形成了《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16年1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办反馈:(1)传真:63013127,请注明“意见反馈”;(2)来信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328室 ,邮编:315302,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
附件:《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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