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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余国土告字[2021]14号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6-16 09:08:16     阅读: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滨海大道南侧、北排江东侧地块一等十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
坐落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行业名称
容积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土地使用年限(年)
挂牌
起始价
保证金
(万元)
总价
(万元)
单价(万元/亩)
2021-39
滨海大道南侧、北排江东侧地块一
中意宁波生态园
129963
工业/电子元件制造-微电子高端集成电路IC封装测试
1.6-2.0 
≥420
≥23
≥7.3
≥5275
≥600
50
11560.3
59.3
2313
2021-40
滨海大道南侧、北排江东侧地块二
中意宁波生态园
102482
工业/橡胶制品业-防爆轮胎
1.6-2.0
≥320
≥15
≥2.8
≥605
≥374
50
9115.8
59.3
1824
2021-41
滨海大道南侧、北排江东侧地块三
中意宁波生态园
200073
工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节能环保商用车箱体装配 
1.6-2.0
≥267
≥36.8
≥6.0
≥5470
≥580
50
17256.3
57.5
3452
2021-42
滨海大道南侧、北排江东侧地块四
中意宁波生态园
204925 
工业/电池制造-伏打快充锂电池
1.6-2.0
≥313
≥23
≥5.7
≥9997
≥600
50
17674.8
57.5
3535
2021-43
滨海大道南侧、北排江东侧地块五
中意宁波生态园
116124
工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装配式绿色建筑
1.6-2.0
≥267
≥21
≥20.4
≥52
≥454
50
10329.3
59.3
2066
2021-44
兴舜路北侧、海涛路西侧地块
中意宁波生态园
63647
工业/标准厂房
1.8-2.5
≥320
≥35
/
/
≥210
50
3915
41
783
2021-45
兴舜路北侧、涛声路西侧地块
中意宁波生态园
47175
工业/标准厂房
1.8-2.5
≥380
≥35
/
/
≥210
50
3185
45
637
2021-46
兴滨路南侧、海涛路西侧地块
中意宁波生态园
92635
工业/标准厂房
1.8-2.5
≥320
≥35
/
/
≥210
50
5698
41
1140
2021-47
甬余夫公路北侧、永恒钢管东侧地块
凤山街道同光村
2780
工业/塑料制品业(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1.2-2.0
≥400
≥40
≥2.7
≥605
≥400
50
313
75
63
2021-48
斗门村余马线北侧地块
马渚镇斗门村
6323
工业/塑料制品业/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1.2-2.0
≥320
≥50
≥2.7
≥605
≥600
50
617
65
124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2021-39号地块至2012-43号地块出让地块不得分割转让、分割登记;红线外带建道路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建设标准为800元/平方米,带建项目由舜农集团负责供地,建设费及供地报批费由舜农集团负责;                                                    
3.2021-44号地块至2021-46号地块作为小微园工业地产建设项目,按“工业地产”模式开发建设,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与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签订《产业投资协议》,具体要求按(余政办【2017】58号文件)、余政办发〔2018〕99号文件和(余政办发[2019]48号)文件执行;
4.2021-39号地块至2021-43号地块、2021-47号地块、2021-48号地块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地块所在地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本地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余姚市注册企业法人。落地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竞得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的须达到或超过底价)。
四、挂牌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五、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7月6日9:00至2021年7月 16日10:00;
报价时间: 2021年7月6日9:00至2021年7月16日14:30;地块挂牌报名、报价、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和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信息发布:本出让公告将发布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和微博、余姚日报、余姚市信息公开平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及时补充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七、有关其他事宜详见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
1.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地址: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 62705134)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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