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4-25 15:58:16 阅读:次
余国土告字[2021]7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丈亭镇捷能西侧地块等五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行业名称 | 容积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 | 保证金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2021-20 | 丈亭镇捷能西侧地块 | 丈亭镇梅溪村 | 12372 | 工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1.2-2.0 | ≥345 | ≥57 | ≥12.3 | ≥5470 | ≥1000 | 50 | 1170 | 63 | 234 |
2021-21 | 三七市镇姚东村梅霖路西侧地块三 | 三七市镇姚东村 | 7959 | 工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传统汽车总成及关键零部件) | 1.0-1.5 | ≥267 | ≥36.8 | ≥6.0 | ≥5470 | ≥580 | 50 | 657 | 55 | 300 |
2021-22 | 兰江街道石婆桥村、宁波海际电器有限公司北侧 | 兰江街道石婆桥村 | 1538 | 工业/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 1.2-1.8 | ≥450 | ≥100 | ≥5.7 | ≥9997 | ≥1200 | 50 | 183 | 79 | 90 |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地块竞得人需与所在地政府签订《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
3.2021-20号地块按《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用地资格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发[2021]9号)文件执行,申请竞买人需向丈亭镇政府提交用地资格评审申请资料(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取得《项目用地资格申请确认书》方可参与土地竞买;
3.2021-21号地块带1540平方米建筑物出让,竞得人需在缴纳出让金同时向三七市镇政府缴纳建筑物残值回购款17.864万元,并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后期的腾空、拆除工作由三七市镇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地块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竞得人负责。用地项目需符合《宁波市“3511”产业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中的传统汽车总成及关键零部件,竞得入选人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判定的产业认定意见,且须符合余姚市政府认定的“350”企业名单,无法提供的,需向三七市镇缴纳60万元的保证金,3年内仍无法提供的,保证金没收;
4.2021-22号地块根据出让地块现状实际情况,地块出入口通过南侧宁波海际电器有限公司西侧进出,兰江街道办事处落实。出让地块内有8平方米临时配电房,若竞得人需要使用,需向兰江街道缴纳残值款1200元(包括临时用电设施);若竞得人要求拆除,由兰江街道办事处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负责拆除;
5.根据余政办发[2011]134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缴纳土地成交款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等形式),根据余土资发[2018]60号文件,竞得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B类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可按照土地成交款5%缴纳。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 | 保证金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2021-23 | 同光小学东侧、北侧地块 | 凤山街道同光村 | 12943 | 零售商业 用地 | ≤1.8 | ≤40 | ≥20 | 40 | 1893 | 97.47 | 400 |
2021-24 | 鹿亭乡中村村委西侧地块一 | 鹿亭乡中村 | 9796 | 住宅用地 | >1.0,≤1.01 | ≤40 | ≥30 | 70 | 1499 | 102 | 300 |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2021-23号地块竞得人开发建成后需全部自持10年,期间不得分割登记和转让;
3.2021-24号地块竞得人开发建成后需全部自持10年,期间不得分割登记和转让;该地块竞价采用“限地价,竞配套房建设面积”方式。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2021-20号地块申请人报名前须到丈亭镇政府进行投资项目用地资格评价,并在报名时须将《项目用地资格申请确认书》上传至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本地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余姚市注册企业法人。落地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竞得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的须达到或超过底价)。
四、挂牌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五、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6日9:00至2021年5月26日10:00;
报价时间: 2021年5月16日9:00至2021年5月26日14:30;地块挂牌报名、报价、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和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信息发布:本出让公告将发布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和微博、余姚日报、余姚市信息公开平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及时补充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七、有关其他事宜详见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
1.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地址: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4- 62704141);陆先生,联系电话:0574- 62705134)
2.丈亭镇政府(地址:丈亭镇人民路8号,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574-62990121/15958214247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