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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海域挂[202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宁海县海边渔村渔家乐项目宗海的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海概况和海域使用要求:本次出让共有两宗海域,位于宁海县强蛟镇马岛、担屿、铁沙屿附近海域和强蛟镇西北侧海域、象山港底部铁港海域东北侧。本次出让仅为海域本身,不包括构筑物。
宗海编号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出让面积(公顷) | 拟用海期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宁海海域出让2020-07宗海(强蛟镇海上小木屋) | 宁海县强蛟镇马岛、担屿、铁沙屿村附近海域 | 旅游娱乐用海/旅游旅游基础设施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3.8651 | 15年 | 178.1008 | 10 |
宁海县磨盘山码头 | 强蛟镇西北侧海域、象山港底部铁港海域东北侧 | 港口用 海 | 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等 | 14.6382 | 40年 | 510.71 | 10 |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可于2021年3月23日起(工作日)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8室购领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于2021年4月6日到2021年4月19日(工作日)16:00时止,带有效证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2、申请报名时须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申请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竞买人如属国有投资或开发公司的,还必须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3、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账号:39752001040032979。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21年4月8日9:00至2021年4月21日15:00;
挂牌报价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8室。
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七、联系电话: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联系电话:0574-59976877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4-65131823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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