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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石料运营配套工程,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费用约99.9287万元,建设规模:桥梁工程(钢便桥)、路面工程、防护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建设地点:鄞州区横溪、五乡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桥梁工程(钢便桥报批、拆除及恢复等相关内容)、路面工程、防护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
2.3工期:施工工期45日历天,钢便桥使用期24个月。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竺工
联系方式:0574-8740970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 系 人:梅洛、王政、毛旭君、丁哲杰
电 话:0574-88107620、16605741190
传 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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