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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一路(桑田路至福明路)及纵三路(永达路至环城南路)工程、仇毕区块JD13-03-36&40地块周边生态修复综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5-19 10:56:30     阅读:次

横一路(桑田路至福明路)及纵三路(永达路至环城南路)工程、仇毕区块JD13-03-36&40地块周边生态修复综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YZ-QTJY(2023)-226

1. 招标条件

横一路(桑田路至福明路)及纵三路(永达路至环城南路)工程、仇毕区块JD13-03-36&40地块周边生态修复综合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个工程,其中横一路(桑田路至福明路)及纵三路(永达路至环城南路)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2500万元,工程费用估算约8000万元;仇毕区块JD13-03-36&40地块周边生态修复综合工程投资估算约13500万元,工程费用估算约3400万元,建设规模:横一路(桑田路至福明路)及纵三路(永达路至环城南路)工程:横一路西起桑田路,东至福明路,道路全长约 670 米,道路宽度为 20 米;纵三路北起永达路,南至环城南路,道路全长约 660 米,道路宽度为 16 米。两条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项目包含三座市政桥梁。仇毕区块JD13-03-36&40地块周边生态修复综合工程:生态修复提升工程约23000平方米,河道工程约800米,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

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服务范围为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和缺陷责任期管理、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项目送审、配合审计、协助决算审计等。

2.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项目交付使用后项目决算完成。

2.4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6进度控制目标:同项目施工工期,其余进度管理满足招标要求。

2.7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总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2023年2月、3月、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不一致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款执行,若无相关证明,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请投标人于2023 年5月31日 16:30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2、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5楼

联 系 人:曾秀、张楠、黎晖、杨立平、傅金亚

电    话:0574-87730234

传    真:0574-8773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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