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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核心7号地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5-15 10:48:26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核心7号地块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20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0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700平方米,其中住宅31699平方米,物业、社区及其他配套用房2057平方米,地下室13944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720874元(含税)。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检测,包括静载检测、低应变、钻芯、钢筋笼长度检测等,具体详见附表《检测内容一览表》。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桩基检测规范且提供满足质量监督站桩基检测标准备案要求的《桩基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要求:桩基检测和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本项目桩基最后一根检测桩完成并具备检测条件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桩基检测工作并提供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的所有检测报告。招标人如要求分批检测、分批提交检测报告的(桩基检测批次不限),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检测要求,每批次检测期限为该批次最后一根检测桩完成并具备检测条件起, 10 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所有桩基检测工作并提供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该批次所有检测报告。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核定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全部检测内容并满足现行最新标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 2023 年1月、2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 新组织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请投标人于2023年06月2日16:00 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

6.2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 ”选择需缴纳项目, 点击 “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网站); 2、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6 月 6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潘萍霞、华光、戴太敏

联系电话:0574-5571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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