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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消纳管理(临时道路建设)建筑再利用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4-27 14:47:29     阅读:次
项目编号:NBDH202304-014
本招标项目渣土消纳管理(临时道路建设)建筑再利用料采购项目,已由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渣土消纳管理(临时道路建设)建筑再利用料采购项目
供货地点:位于围垦公司指定地点
规模:采购约50000m³。
最高限价:总价约225万元,单价限价为45元/m³(含税)。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或至采购量达50000m³止。
质量要求:干净的建筑瓦砾,不含化工原料、渣土等废弃料。  
安全要求:合格。 
2.合格的投标人
2.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建筑垃圾处置。
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3年 04 月 27 日至2023年 05 月 12 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3.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98645284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邮件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的相关缴纳信息如下(须公对公转账形式汇入,否则不予认可):
收款人:宁波大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204012200040740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庄市支行
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16:00(以收款人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里写明项目名称,未按时足额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将拒绝其投标。
3.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 05 月 22 日10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74-86261717 
招标代理人:宁波大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朱一路2号6号楼4-2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4-8764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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