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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集士港镇元禾村新村建设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4-14 09:16:12     阅读:次

海曙区集士港镇元禾村新村建设项目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QT042

项目名称:海曙区集士港镇元禾村新村建设项目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海曙区集士港镇元禾村新村建设项目检测服务,包括桩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平行检测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通知进场检测之日起至全部检测工作完成,检测工作进度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②结构实体检测、③室内环境检测、④见证取样检测(房建)或见证取样检测(通用)或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且相应计量认证证书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各检测项)或由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须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1月、2023年2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会保险清单为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4家,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总则“(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16时00 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3年5月5日14:00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5月5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3年5月5日11: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01-06室;

收件人:陈晓露 联系方式:13454719096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每家投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如开标现场采用微信群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腾讯会议方式/钉钉会议方式邀请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ggzy.zwb.ningbo.gov.cn/fhbslc/389845.jhtml)服务指南)。

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2、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元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01-06

联系人:陈晓露、许钗英   

    电话:0574-8729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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