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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集士港镇香雪路美食街杨家村商业用房及场地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7-11 17:01:01     阅读:次

项目概况

海曙区集士港镇香雪路美食街杨家村商业用房及场地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 ,并于2022年8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C22-59

项目名称:海曙区集士港镇香雪路美食街杨家村商业用房及场地招租项目

项目地址:海曙区集士港镇香雪路美食街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规模范围内的房屋及场地承租且自行承担本项目运营、环保、物业管理(包括消防、治安、保洁、设备设施运维及养护等)等。

租赁期:8年;无装修免租期(合同签订日为起租日)。

招标起租价(年租金最低价):人民币1220999 元/年

招标规模:出租面积约2834.18m2,其中房屋面积约1760.29m2,场地(临时建筑)约1129.93m2。具体如下:

序号

地址

名称

项目

租赁面积(㎡)

1

集士港镇香雪路美食街

1幢

一层

681.19

二层

432.23

场地1

325.88

场地2

452.38

2

2幢

一层

407.81

二层

239.06

场地1

168.75

场地2

126.88

合计

2834.18

二、投标人的合格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16:00)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账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汇款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采用现场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8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提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7月29日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01-06室;

拟在2022年7月29日16:00之后,2022年8月1日 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收件人:陈晓露 联系方式:13454719096。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杨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集士港镇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陈晓露、沈滋炜

九、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注意事项

1、进入交易大厅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做好亮码、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2、参加交易活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3、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执核酸7天阴性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开标当天宁波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的按最新执行),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可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可钉钉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于开标前可加入钉钉开标群,并在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5、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6、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本公告第九款内容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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